重讀之所以讓人覺得有效,是因為第二次讀的時候確實比較順。但這種順暢來自「看過」,不是來自「記得」。關上書本後能不能重述出來,才是檢驗是否學會的標準——而多數人在重讀三遍之後,仍然做不到。
替代做法是主動回憶:讀完一個段落就蓋住,試著用自己的話寫下重點,再回去對照。這個過程比再讀一遍慢,也比較不舒服,但正是這種不舒服在建立記憶。做錯的地方才有價值,做對的地方只是確認。
第二件事是間隔重複。同一份內容,分散在幾天內複習幾次,效果明顯好於集中在一天內複習同樣的次數。實務上不必用複雜的排程,一個簡單的做法是:當天、第三天、第七天各複習一次,之後按考試時間再過一遍。
做題其實也是一種主動回憶,而且額外提供了「哪裡不會」的資訊。所以與其把時間全花在重讀筆記上,不如把一半時間拿去做題,再根據錯題回頭補筆記。方向由錯題決定,比由章節順序決定準確。
最後,錯題本不要只抄題目與答案。記下當時為什麼選錯——是把兩個概念搞混、還是沒看清楚題目的限制條件。只抄答案的錯題本,第二次看的時候還是會錯在同一個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