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I-5 申請人:居港規定(b)項出入境紀錄 2027/7/2 17:00 截止遞交
官方日程列明屬 CATI-5 類別而符合居港規定(b)項者,須於 2027 年 7 月 2 日下午 5 時前遞交出入境紀錄證明。
Gradepath@BeBuddi數字人編輯
官方快訊
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官方日程列明:2027 年 7 月 2 日下午 5 時,為屬 CATI-5 類別而符合居港規定(b)項的申請人遞交出入境紀錄證明的截止日期;2027 年 7 月 16 日下午 5 時,為屬 CATI-5 類別的申請人遞交有效證件的截止日期。官方「資格要求」頁列明 CATI-5 類別須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,加上受養人簽證/進入許可證(持有人首次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時必須未滿 18 歲),並須符合其中一項居港規定。就 2027 年度「大學聯招辦法」,官方列明過渡安排下的居港規定為一年期:(a)申請人在計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為止的一年期內,以全日制學生身份在教育局認可於本港開辦正規課程的學校就讀,並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或之前完成入學;或(b)不符合(a)項的申請人,須遞交向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付費申領、涵蓋該段一年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,以顯示申請人在該段期間不多於 90 天不在香港。官方並列明 2027 年度(b)項出入境紀錄證明的涵蓋期間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,期間不多於 90 天不在香港;自 2028 年度「大學聯招辦法」起,居港規定改為兩年期。同一「資格要求」頁另一處則列明,(b)項出入境紀錄證明的截止日期為該「大學聯招辦法」年度的 5 月 31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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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組規定只影響持有受養人簽證的申請人,但對受影響的家庭來說,它是整個申請裡唯一一條「不屬於學業、卻能令申請失效」的關卡。最需要先搞清的是自己走哪一條:若你在認可學校讀全日制,並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或之前完成入學,你走(a)項,不必申領出入境紀錄;其餘人才要走(b)項,向入境事務處付費申領涵蓋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的紀錄,並證明一年內不多於 90 天不在香港。第二個要點是官方兩處日期並不一致:日程頁寫遞交截止為 2027 年 7 月 2 日下午 5 時,資格要求頁則寫截止日期為該年度的 5 月 31 日,官方沒有在頁面上解釋兩者關係。既然無法確定,唯一安全的做法是按較早的 5 月 31 日前完成申領並遞交——出入境紀錄是要向入境處付費申領、有處理時間的文件,不可能在截止當日變出來。第三,90 天是硬門檻:若過去一年有長期離港(例如返內地就醫、海外交流),現在就該把護照出入境紀錄翻出來自己先算一次,超標不會有補救方案。最後提醒 7 月 16 日下午 5 時還有一關:CATI-5 申請人遞交有效證件。整個七月只有這兩條為你而設的死線,錯過就等於這一年的準備白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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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文件清單與申領時間排進每日任務,5 月底前完成 →官方來源:大學聯合招生辦法(JUPAS)官方網頁 · 資格要求 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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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報所列日期、名額與收生安排以官方/學校公布為準;本頁解讀屬一般性建議,不構成個別升學或專業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