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〇二六年香港中學文憑試於七月十五日放榜。考評局指出,約五萬八千四百八十七人報考,較去年增約百分之五點四;一萬五千九百七十三名日校考生於中、英、數及公民科達「332A」、並於兩個選修科取得三級或以上,合乎本地學士課程普遍入學要求,佔日校考生約百分之三十六點八。
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自推行起只設「達標」一級,成績在「達標」以下標示為「未達標」,不設星號等級。二〇二六年該科約百分之九十四點七的日校考生取得「達標」,較去年升約一點五個百分點。對考生而言,公民科是「過關式」要求,重點在穩定達標,而非追求高分。
其餘核心科與選修科沿用水準參照匯報,分一至五級,第五級最高;表現最優異者獲評 5**,次佳 5*。大學聯招 JUPAS 按等級換算分數(1=1分…5**=7分)收生。考生宜先看是否達到心儀課程的「332A」及選修要求,再比較分数,避免被單科星級遮蔽整體格局。
放榜後的覆核與補選有時程:自修生與學校考生可於指定日期起經網上查閱成績,成績覆核申請亦有明確限期。若未如理想,可考慮覆核、重考或循副學位等多元出路。教育局與考評局均提醒,人生有多條路徑,按自身規劃前進即好。詳情以考評局公布為準。